
从2019年6月13日至今年6月12日,科创板开板一年来实现110家公司发行上市,累计筹资额1274亿元,总市值1.71万亿元,日均交易额156亿元,上市股票涨跌幅中位数111.25%[i],已有63家公司股价翻倍,5家公司股价涨幅超500%,诞生了20只百元股。可见,科创板具有良好的融资效应,对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作用已经初步显现。
与此同时,科创板的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也愈加明确,上交所针对发行人的问询函大多包含知识产权相关问题,而且集中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核心技术的来源与知识产权权属、核心技术保护、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及其与主营业务的关系等实质方面。为了帮助更多的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和已上市企业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更好地回应上交所关切问题,成功通过科创板上市审核并满足后续监管要求,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将推出一系列文章,从实务角度讲解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有必要开展的一些知识产权工作。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发行条件的规定(见第十二条第(三)项),发行人应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特别是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重大权属纠纷、诉讼等事项。可见,有效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是科创板上市企业最为基础的工作。因此,本系列文章的第一篇,就介绍如何按照科创板审核要求,有效开展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分析。
一
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分析的常见误区
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分析在欧美国家比较普遍,通常被称为FTO(Freedom to Operate)分析,即自由实施分析,其本意为可以自由地使用、制造或销售某种产品而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此,FTO分析通常于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前进行。专业完备的FTO分析,一方面可以最大程度防范侵权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避免在诉讼中被认定为故意侵权而被法院判决惩罚性赔偿。
但是,FTO分析其实是有期限的。每一次FTO分析只能了解该分析报告检索日前知识产权的状况,对于检索日后公布的知识产权并不掌握。此外,随着法律和案情本身的变化,分析结论可能也需要调整。以专利侵权分析为例,随着新的法律法规、指导案例的颁布,侵权判定的方法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专利申请后续程序中的审查意见、申请人的意见陈述也会影响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从而改变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而且,产品也可能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于改型、升级的产品,有必要进行针对性的FTO分析。因此,FTO分析不做则罢,要做就应当是持续地、周期地完成才有意义。建议每半年或一年的时间对产品的FTO分析进行更新。
知识产权侵权分析既需要对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市场策略等非常了解,也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产权检索、侵权法律分析等专业技能。因此,要想高质量地完成知识产权侵权分析,必须发挥企业内部人员和外部机构各自的优势,由企业研发人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外部专业机构人员共同组成项目组,紧密配合,互相支持,才能有效完成这项工作。
固然,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和时效性,只有目标市场国的有效的授权专利或者正在申请过程中的专利才会构成侵权威胁。但是,专利侵权分析的真正目的是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专利侵权风险,为了达成这一目标,我们在检索和分析过程中,反而不能仅将检索和分析的范围局限在目标国的有效专利范围内。
首先,全面检索有助于命中风险专利。专利检索是一项非常繁琐耗时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非常需要专业技巧和经验的工作。无论是开展专利现有技术检索还是专利侵权检索,都需要在海量专利中进行初步检索,来确定更加准确的关键词、专利分类号和主要申请人等信息,从而不断完善检索策略。因此,只有不限定检索的范围,才能提炼出更加准确的检索信息。而且,很多时候专利检索是一个顺藤摸瓜的过程,通过已经失效的,或非目标国家的密切相关的专利,非常有可能会定位到真正需要的专利。此外,需要强调的是,英文技术术语的表达通常比中文更加规范,因而,即便仅检索中国专利,也不能在检索之初就将检索范围仅局限在中国专利的范围之内。
其次,全面检索可以帮助梳理技术发展过程,辅助产品研发和规避设计。检索到相关风险专利,仅是专利侵权分析的第一步,针对风险专利进行后续的侵权比对和产品规避设计也是主要的分析工作。全面检索专利,有助于更加深入理解专利技术,全面了解技术发展路线和分支,这都是产品规避设计非常有价值的信息。将密切相关的专利或替代性方案发送给研发人员,也可以启发他们进行产品的改进研发和规避设计。事实上,已经失效的专利,就意味着这些专利已经贡献给社会公众,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因此,找到可以自由实施的失效专利,也是专利侵权风险分析的应有之意。
最后,全面检索有助于评估风险专利的稳定性。如果在检索中发现存在和风险专利实质相同或类似的一些在先专利,这意味着该风险专利的稳定性并过高,该专利其实不会造成过大威胁。因此,在专利侵权分析过程中,最好对风险专利的稳定性有一个初步评估,才能确定下一步是采用对产品进行规避设计策略还是对风险专利进行无效的策略。而想要评估风险专利的稳定性,显然在检索之初就要进行全面检索。
二
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分析要点

编辑:admin 来源: 未知

从2019年6月13日至今年6月12日,科创板开板一年来实现110家公司发行上市,累计筹资额1274亿元,总市值1.71万亿元,日均交易额156亿元,上市股票涨跌幅中位数111.25%[i],已有63家公司股价翻倍,5家公司股价涨幅超500%,诞生了20只百元股。可见,科创板具有良好的融资效应,对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作用已经初步显现。
与此同时,科创板的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也愈加明确,上交所针对发行人的问询函大多包含知识产权相关问题,而且集中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核心技术的来源与知识产权权属、核心技术保护、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及其与主营业务的关系等实质方面。为了帮助更多的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和已上市企业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更好地回应上交所关切问题,成功通过科创板上市审核并满足后续监管要求,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将推出一系列文章,从实务角度讲解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有必要开展的一些知识产权工作。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发行条件的规定(见第十二条第(三)项),发行人应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特别是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重大权属纠纷、诉讼等事项。可见,有效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是科创板上市企业最为基础的工作。因此,本系列文章的第一篇,就介绍如何按照科创板审核要求,有效开展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分析。
一
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分析的常见误区
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分析在欧美国家比较普遍,通常被称为FTO(Freedom to Operate)分析,即自由实施分析,其本意为可以自由地使用、制造或销售某种产品而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此,FTO分析通常于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前进行。专业完备的FTO分析,一方面可以最大程度防范侵权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避免在诉讼中被认定为故意侵权而被法院判决惩罚性赔偿。
但是,FTO分析其实是有期限的。每一次FTO分析只能了解该分析报告检索日前知识产权的状况,对于检索日后公布的知识产权并不掌握。此外,随着法律和案情本身的变化,分析结论可能也需要调整。以专利侵权分析为例,随着新的法律法规、指导案例的颁布,侵权判定的方法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专利申请后续程序中的审查意见、申请人的意见陈述也会影响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从而改变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而且,产品也可能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于改型、升级的产品,有必要进行针对性的FTO分析。因此,FTO分析不做则罢,要做就应当是持续地、周期地完成才有意义。建议每半年或一年的时间对产品的FTO分析进行更新。
知识产权侵权分析既需要对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市场策略等非常了解,也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产权检索、侵权法律分析等专业技能。因此,要想高质量地完成知识产权侵权分析,必须发挥企业内部人员和外部机构各自的优势,由企业研发人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外部专业机构人员共同组成项目组,紧密配合,互相支持,才能有效完成这项工作。
固然,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和时效性,只有目标市场国的有效的授权专利或者正在申请过程中的专利才会构成侵权威胁。但是,专利侵权分析的真正目的是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专利侵权风险,为了达成这一目标,我们在检索和分析过程中,反而不能仅将检索和分析的范围局限在目标国的有效专利范围内。
首先,全面检索有助于命中风险专利。专利检索是一项非常繁琐耗时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非常需要专业技巧和经验的工作。无论是开展专利现有技术检索还是专利侵权检索,都需要在海量专利中进行初步检索,来确定更加准确的关键词、专利分类号和主要申请人等信息,从而不断完善检索策略。因此,只有不限定检索的范围,才能提炼出更加准确的检索信息。而且,很多时候专利检索是一个顺藤摸瓜的过程,通过已经失效的,或非目标国家的密切相关的专利,非常有可能会定位到真正需要的专利。此外,需要强调的是,英文技术术语的表达通常比中文更加规范,因而,即便仅检索中国专利,也不能在检索之初就将检索范围仅局限在中国专利的范围之内。
其次,全面检索可以帮助梳理技术发展过程,辅助产品研发和规避设计。检索到相关风险专利,仅是专利侵权分析的第一步,针对风险专利进行后续的侵权比对和产品规避设计也是主要的分析工作。全面检索专利,有助于更加深入理解专利技术,全面了解技术发展路线和分支,这都是产品规避设计非常有价值的信息。将密切相关的专利或替代性方案发送给研发人员,也可以启发他们进行产品的改进研发和规避设计。事实上,已经失效的专利,就意味着这些专利已经贡献给社会公众,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因此,找到可以自由实施的失效专利,也是专利侵权风险分析的应有之意。
最后,全面检索有助于评估风险专利的稳定性。如果在检索中发现存在和风险专利实质相同或类似的一些在先专利,这意味着该风险专利的稳定性并过高,该专利其实不会造成过大威胁。因此,在专利侵权分析过程中,最好对风险专利的稳定性有一个初步评估,才能确定下一步是采用对产品进行规避设计策略还是对风险专利进行无效的策略。而想要评估风险专利的稳定性,显然在检索之初就要进行全面检索。
二
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分析要点